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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住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2023年6月28日上午,区住建委内审科联合棚改办开展住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培训会,各镇及债券使用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棚改办在会上对《关于印发<住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兴建发[2022]44号)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内审科对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审核规则、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审核内容、材料清单及专项债资金监管收入支出审批台账、问题提示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讲解。 本次会上强调各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专项债的使用工作,并要求棚改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须严格对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449号)规定执行,费用科目体系外的支出和项目红线范围外的费用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列支,且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时要注意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严禁用于支付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相关费用;专项债券发行后应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禁以拨代支问题;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本次住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培训会使各参会人员对《住建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审核规则》、《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有了更深入、更细致的了解与认知。通过本次培训,规范了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规则,相信各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明确专项债券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严格按照提交材料清单报送材料,为未来的工作打下坚实有力的基础。关键词: